婚前分手揭女方13歲性交 前男友否認非法性交
發布時間: 2017/11/16 15:15
最後更新: 2017/11/16 15:16
具專業資格的年輕女子於與她拍拖多年、已達談婚論嫁階段的男友提出分手後,不堪打擊而自殺,從而揭發男友多年前涉與未滿13歲的她多次性交。男友其後被控3項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,今於區域法院受審。女事主於庭上哭泣指「我以為可以同佢行到最後,但原來唔得。」
現年26歲的女事主今到庭作供指,約於2003年11月,就讀中一的她參加學校的學生會活動,認識任職學生會副主席的被告,兩人其後於2004年拍拖,同年6月26日,被告著她到朋友的單位陪被告打機,期間被告表示很累,並拉她入睡房,脫去衣服與她性交,女事主稱因她是首次發生性行為,遂不停叫痛,被告最終停止。兩人其後又分別於同年6月30日及7月2日,再於事主家中發生性行為。事主又稱,同年7月12日,被告透過ICQ向她表示兩人性格不合而提出分手。
事主續指,兩人分手後仍保持聯絡,並曾發生過一次性行為,而於2011年8月2日兩人正式復合,更達談婚論嫁階段,當時被告於2014年與事主合資及雙方家人協助下,購入九龍灣一個單位打算作婚後居所,並已預定酒店酒席、歐洲婚紗照拍攝等,並訂於去年5月1日結婚。
惟事主指她於2015年初懷疑被告有外遇,兩人曾就此多次爭吵,但並沒有提及分手,惟被告於同年5月再次以性格不合提出分手。事主則於同年6月4日企圖自殺,她於庭上一邊哭泣一邊供稱「我接受唔到分手,我04年開始鍾意佢,十幾年,一直放唔低佢,我以為可以同佢行到最後,但原來唔得」,案件下午繼續。